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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: 避免大電流高溫{騎乘後電池高溫 , 應冷卻至少30分鐘後 , 再充電}- 滿把長時間高速、超載重、瞬間加速、超過爬坡能力、胎壓不足等情況 ; 都是大電流使用情況。 { 乘載重量、爬坡能力 > 牽涉車輛功率分級 > 能力不同 }
2 : 避免低電量騎行 { 電池騎行後 , 有條件就充滿電 , 勿經常20%以下電量 , 深度放電騎行使用 }- 隨著騎行放電使用 , 電量、電壓的一直降低 , 電芯(電池)內組增加 > 電池高溫。{ 隨騎乘使用時間與里程成正比 > 溫度高升 }。
3 : 避免環境因素高溫- 避免在外 , 長時間停放高溫曝曬 , 電池高溫悶熱。- 避免曝曬高溫中與曝曬高溫後充電。
前三項惡性循環使用- 電池短時間內 , 容量、壽命減半。
**電池騎乘時 , 放電平均溫度在40℃左右 ;
55℃時 , BMS保護 降電流、降速 ;60℃ 觸發溫度保護斷電 > 無法充電與騎乘放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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